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

编辑人: 钟渭

2020年3月19日   点击人次: 204   

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期间

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

当前新型肺炎防控形势严峻,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,江西全省已启动一级响应。为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,严密防控疫情,防止病毒交叉感染,根据《2020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》要求,特制定本就业工作方案。

一、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暂停一切现场校园招聘活动,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。用人单位信息将通过微信群、QQ群的方式推送给学生。在恢复校园招聘之前,学校将利用校园信息网、微信平台、江西微就业服务平台等方式,进行线上发布招聘信息、线上应聘、线上面试等工作,具体如下:

1、通过微信、QQ等方式邀请一些用人单位提供单位资质,并进行审核,审核过关后,接收其公司简介、岗位信息、招聘简章等资料。依托省教育厅“江西微就业”服务平台的“智就业”系统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。各教学院可通知毕业生在手机微信中的“江西微就业”“职位智能匹配”中设置职位匹配意向。并在“查看职位匹配结果”中,系统会自动将符合匹配度的信息推送给毕业生本人,在毕业生选择同意后,其本人信息将发送给用人单位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后,如需面试,务必进行网络微信视频面试。

2、毕业生也可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,如中国公共招聘网(http://job.mohrss.gov.cn)、江西人才人事网(http://www.jxrcw.com/)搜索招聘信息、投递简历、参加视频面试,积极就业。

3、举报大型网络招聘会,预计举办时间47日,毕业生及时关注学校网上信息。

二、根据教育厅发布的《关于推迟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时间的公告》通知,推迟原定于3月底举行的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,考试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,提前1个月通知。如果单位需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,可以将电子版发给学生,填完后拍照给各学院,学院打印盖章,再拍照给学生,减少学生接触机会。

三、就业手续办理

1.签订就业协议书。就业协议书可以扫描、拍照等方式发给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之后,扫描或拍照给学生,学生再拍照或扫描给学校录入系统;或通过邮寄给用人单位的方式,签完再邮寄给学院录入系统。

2.多种方式就业,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,材料可以拍照方式提交学校。

就业形式

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

1-签就业协议

     就业协议书②人事关系接收函③录用函或其他接收材料④定向协议⑤部队招收士官材料⑥国际组织任职

2-签劳动合同

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

3-科研助理

高校、科研机构或企业出具的证明

4-应征义务兵

入伍通知书

5-国家基层项目(特岗教师、三支一扶、西部计划、选调生、农技特岗、西藏专招、新疆专招)

单位出具的录用凭证

6-地方基层项目(特岗教师、村官、选调生、农技特岗)

单位出具的录用凭证

7-其他录用形式

就业协议(就业较灵活、稳定期较短)

8-自主创业

     -企业创业

工商执照或股权证

-网络创业

网店注册和经营截图

-工作室(如课程、舞蹈、音乐培训)

依据合法的业务证明材料

9-自由职业(作家、撰稿人、翻译、中介服务、艺术工作、游戏业等)

提供一个月内合法收入证明

10-升学

录取通知书

11-出国、出境

出国学习录取通知、出境就业相关证明

3.资格审查。收到各单位资格复查通知的同学,先不着急返校,可通过传真或微信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。如没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,可联系所在教学院,由教学院协助填写并提供电子照片。

4.往届毕业生改派手续。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自127日起暂停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,可将相关资料邮寄至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并附上联系方式及详细回邮地址,工作人员通过邮寄(到付)的方式寄回,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91-885008038850090388500707。(具体详情咨询班主任,群里已发布《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事项公告》)

四、根据教务处安排,同学们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就业指导相关课程线上学习;如对就业政策、手续办理、户口档案等方面有疑问,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:

1.电话咨询:钟老师18720617589

邮箱咨询:894983897@qq.com      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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